阿里巴巴是个大盗,哈哈

涨停三外有三封 2022-02-16 23:46

先说说1元行权价的问题。带节奏的都认为1元才是这份股权激励最大的问题,因为这个定价拉低了申通市场价值(基于锚定心理),所以也就损害了中小投资人的利益。我认为这种看法比较幼稚:

抛开解锁条件不谈,股权激励就是给管理层送钱,要不然谈何激励?既然送钱了,那交易价格肯定就是非公允的。如果有人觉得1元的行权价意味着申通只值1元,那就是把非公允价格理解为公允价格,这种认知狗看了都会摇头;或者有中小股东觉得自己没有占到这个便宜,导致心理失衡,那建议先想想自己有没有这个实力坐在王文彬核心团队的位子里,以及有没有这个能力经营申通,帮助申通实现困境反转,实现众多股东的寄托与期望。

如何正确看待1元行权价这个问题?我觉得至少得用它来算一下股权激励费用,再把这块费用单独拿出来看看王文彬团队值不值这个价,这种逻辑才说得通。

费用处理是会计问题,简单点说,就是把股权公允价值与行权价之间的差额计入管理费用(也就是股权激励费用),并在激励期间进行分摊。公告里有写,公允价值已经定了,就是9.01元(这个是公告日前一日的收盘价,之后股价如何波动都不会影响这个既定的公允价值);行权价是1元,所以相当于每授出1股,管理费用是8.01元。因此根据上市公司给每位激励成员授出的股份,就很容易计算出支付给各个成员所对应的管理费用。王文彬本人大概是2400万元,分三年计提,每年800万元;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平均下来大概是60万元,分三年计提,每年20万元。

再看看这个价,有没有和市场劳动力价格偏离太多呢?我觉得还行,尤其是王文彬本人,基于他本人的履历,以及后续如果确实能把申通带出来的话,完全值这个价。

另外再多嘴提一下申通在之前回购这些股份花掉的2亿元。我看到有人把这两亿全部算在激励费用里,这就匪夷所思了。啥叫沉没成本?就算不授权给王文彬,现在的股价就是9块钱,难道在授权给王文彬时,还要来一句:“王总,之前亏掉的部分也算在你们头上哈!”这就有点强人所难了。


在这里着重说一下这个问题:这份股权激励到底有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我认为并没有。

何为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简单概括就是大股东利用股权优势迫使上市公司做出有损公司本身利益、但却有利于大股东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都是通过关联交易实现。比如上市公司低价将优质资产卖给大股东,或者高价买入大股东的劣质资产。这个行为中,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中,除了通过关联交易受益的大股东,其他股东都是受害方,这才叫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为何说申通的股权激励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我先把股权激励方案用一个浅显的话术描述一下,这份股权激励相当于是给了以王文彬管理层为代表的核心员工一份大概率能拿到手的递延奖金,这份钱是上市公司出,按照会计准测要求计算的成本大概在1个多亿。可以很明显的看出,这比交易就是上市公司掏钱,核心员工拿钱,仅此而已,并没有和阿里利益直接扯上关系(王文彬虽然是阿里指派的,给阿里办事,但仔细分析后就知道,王文彬其实也在给陈德军和中小股东办事,接下来会说)。

更进一步地,这笔交易也并非毫无事实依据,完全经得起推敲。长期跟踪申通的投资人都清楚,申通现在面临的处境非常复杂,说是身死攸关也不为过。而申通的主要股东(包括25%的阿里,35%的陈德军,40%的中小股东)也有各自的算盘:

阿里为了完善物流体系,想控制申通,但又怕作为新晋股东在进行内部整合时出幺蛾子,导致战略无法有效开展实施;

陈德军想逐步退出,同时又想申通这个烂摊子交给阿里后能有所改善,这样也能卖个好价钱;

中小股东都在搭便车,赌申通经营出现困境反转,股价大幅上涨。

因此,无论是阿里,还是陈德军,还是中小股东,为了实现各自目标,现在所能够寄托的,全都指向同一个人,那就是王文彬。这就是这笔股权激励得以存在的背景事实。

另外,股权激励的费用是上市公司承担的,也就是最终会分派到每位股东头上。换句话说,阿里承担了25%,陈德军承担了35%,中小股东承担了40%。如果结合上面提到的各方股东心中的算盘,再结合费用承担比例看,我认为很合理。因此这笔交易无论从交易实质、费用分摊上都是非常市场化的。


最后说一下这份股权激励真正的核心问题:中小股东认为,股权激励的解锁条件过于容易。

股吧里的小散对申通的业绩预期都是22年10亿+,23年20亿+。而解锁条件却是22年0,23年5亿+,大幅低于先前预期。

抛开22年10亿+,23年20亿+的这类预期到底靠不靠谱的问题不谈,单从解锁条件中的“或”字,其实就能看出这份股权激励大概率是能实现的(也可以说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实现,“你行你上”也能实现的那种)。中小股东最不满意的地方就在于此。

其实这个问题本质上体现了股东之间的目标冲突。虽说各方股东都对申通和王文彬寄托了很大期望,但由于各自的算盘不同,所以目标是有些差异的:

阿里最大的诉求是深入整合申通,因此更希望“稳”,而不是“快”;

中小股东最大的诉求是业绩反转,反转地越快越好,因此更希望“快”,而不是“稳”。

所以从对解锁条件的诉求就能够判断出,阿里的意图是想稳住王文彬团队,通过给出一个足够有诚意的待遇,让王文彬团队心无旁骛地管理好申通;当然了,同时也约定了一个经营的下限,做出一定的激励。但总的来说是偏向于“表明诚意”。

而中小股东自然并不满足于此,更希望通过股权激励真正达到“激励”的作用,鞭策管理层为了更高的目标奋勇冲锋。总的来说是偏向于“狼性激励”。

所以这才是这份股权激励最核心的问题,体现了股东间的目标不一致。

而对于中小股东的我们,当然有权利也有必要表明我们的诉求,那就是提高一下解锁条件,让这份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作用体现地更明确一些。


总结一下就是,这份股权激励没啥实质上的毛病,只不过中小股东的诉求是希望能够提升一下解锁条件,从而更好地激励管理层做优申通的业绩。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