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费的提取应与业绩挂钩

皮海洲 2023-07-13 07:59

千呼万唤终出来。倍受投资者关注的基金管理费改革终于在近日浮出水面。7月8日,证监会发布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工作安排,具体举措包括推出更多浮动费率产品,降低主动权益类基金费率水平,规范公募基金销售环节收费,完善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披露机制等。新注册产品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分别不超过1.2%、0.2%。

与此同时,易方达、华夏、富国、广发、南方、汇添富等十多家头部基金公司纷纷发布公告,自7月10日起,对公司旗下主动权益类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作出调整,其中基金管理费率从1.5%调整到1.2%,托管费率从0.25%调整到0.2%,合计降费产品数达到1517只。

主动权益类基金降低管理费率,这是基金公司向基金持有人(即基民)让利的一个重要步骤。基金管理费率从1.5%调整到1.2%,这就意味着基金的净值有望增加0.3%。对于亏损的基金来说,可以因此少亏0.3%,而对于盈利的基金来说,可以因此多赚0.3%。

不过,从基金管理费改革的角度来看,基金管理费率从1.5%调整到1.2%,这只是改革的第一步。基金管理费改革的目标最终应是将基金管理费的提取与基金的业绩相挂钩,将基金公司的利益与基民的利益捆绑在一起,让基金公司的利益与基民的利益保持一致。

投资者对基金管理费的改革之所以一再呼吁,原因就在于目前基金管理费的提取实行的是“旱涝保收”的提取方式,即不论基金投资盈亏与否,都按1.5%的费率来提取基金管理费。这种“早涝保收”的提取方式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基金公司的利益,但却将基金公司的利益与基民的利益割裂开来,哪怕基金投资亏损,基金管理费也都不受任何影响。比如,2022年公募基金累计亏损达到1.47万亿元,但当年共收取了1458.26亿元的管理费。基金管理费的提取完全与基金业绩脱钩,与基民的利益脱钩。

正是基于基金管理费的提取完全与基金业绩脱钩、与基民利益脱钩的缘故,所以投资者强烈呼吁要改革基金管理费“旱涝保收”的计提方式,将基金管理费的提取与基金的业绩相挂钩。而从这一次基金管理费的改革来看,并没有触及到这个核心问题,仍然没有改革“旱涝保收”的基金管理费计提方式,而仅仅只是将基金管理费的计提费率从1.5%调整到1.2%,也即仅仅只是在利益上做出了些许的让步,即让利了0.3%而已。而并没有将“旱涝保收”的计提方式予以打破。所以,这只是基金管理费改革的第一步。

更重要的是要进行第二步改革,即将基金管理费的提取与基金的业绩相挂钩,即根据基金的盈利来计提管理费,比如,按盈利的10%或20%来计提基金管理费。实际上,调低管理费的计提比例,这并不是投资者的愿望。基金持有人并不反对基金公司提取更多的管理费,只要基金公司能够给基民们赚到钱,基金公司提取更多的管理费,基民也都是认同的。基民不认同的是,基金亏损了,基金公司还在收取巨额的基金管理费。这对于基民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而对于基金来说,也是受之有愧的。

将基金管理费的提取与基金业绩相挂钩,至少有两方面的积极意义。一是有利于保护基民的利益,因为在基金管理费的提取与基金业绩挂钩的情况下,基金公司的利益与基民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这样基金管理人就不会做出一些损害基金利益的事情。毕竟在这种机制下,损害基金的利益就是损害基民的利益,同时也就是损害基金公司的利益。因此为了基金公司自身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也必须保护好基民的利益。而这样的基金显然更能获得基民的认同,当然也就更有利于基金的发展。

二是有利于基金业的健康发展。正如前款所言,基金管理费的提取与基金业绩挂钩,此举有利于保护基民的利益,更容易得到基民的认同,所以基民也更愿意认购基金份额,基金的发展更容易得到基民的支持。

不仅如此,从基金公司的角度来说,也将更重视基金发展的质量,重视基金理财能力的提高,而不是一味追求基金规模的发展壮大。毕竟在基金获利才能提取管理费的背景下,基金理财能力的提高至关重要,否则即便做大了基金规模,也不会增加基金管理费,这是基金公司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而重视基金理财能力的提高,显然有利于提高基金的竞争力,因此有利于基金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基金业的做大做强。而不是当前“旱涝保收”背景下的做大却难以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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