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生物质发电公募REITs发布2021年度报告:中航首钢绿能REITs

REITs课题组 2022-03-30 23:54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自2021年6月7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外部管理机构:北京首钢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名称: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基础设施项目类型:垃圾处理及生物质发电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期间可供分配金额:172,761,845.97元


单位可供分配金额:1.7276元


基金于2021年11月12日发布分红公告,进行2021年度第一次分红,收益分配基准日为2021年9月30日,采取现金分红方式,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5.1541元人民币,实际分配51,540,523.47元。


本期调整项较可供分配现金流预测报告新增收到的政府固定资产补助及本期支付原股东分配款两项,主要原因为:根据基础设施项目公司与首钢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简称:首钢环境)签署的《分红协议书》的约定,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在收到餐厨项目、残渣暂存场项目、生物质能源项目剩余政府固定资产补助后向首钢环境进行分红。本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已收到政府补助11,348.72万元,按照《分红协议书》的约定,以分红的形式向首钢环境支付7,050.30万元,本期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实际归属的政府固定资产补助金额为4,298.42万元。此事项已在《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六节基础设施项目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分析中进行披露。


固定管理费计提762,476.00元,尚未划付;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相关的固定管理费计提12,093,329.22元,尚未划付。此部分固定管理费含向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支付的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根据年度可供分配现金及项目公司年度运营收入计提全年浮动管理费9,186,695.05元,尚未划付。此部分浮动管理费含向外部管理机构支付的外部机构管理费。


托管费计提381,239.04元,尚未划付。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管理费计提758,742.90元,尚未划付。


外部管理机构本报告期内应获得管理费5,910,510.45元,尚未划付。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


项目包括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项目(以下简称“生物质能源项目”)、北京首钢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餐厨项目”)以及北京首钢鲁家山残渣暂存场项目(以下简称“残渣暂存场项目”)3个子项目,涵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厨余垃圾收运处置等业务。


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设计生活垃圾处理量为100万吨/年,项目全年累计处理生活垃圾111.19万吨,同比增长7.65%,全年累计实现上网电量35171.4万千瓦时,同比增长7.93%。项目全年累计收运厨余垃圾4.93万吨,同比增长33.53%,项目全年累计处置厨余垃圾6.94万吨,同比增长18.22%,主要系2021年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活动基本恢复正常,北京市整体垃圾产生量相比2020年有了提升,尤其是餐饮企业正常营业,厨余垃圾收运处置量有了大幅提高。


处理单价平均173元/吨(暂定价);厨余垃圾设计日收运量100吨/天,实际全年日均收运量135吨/天,收运单价平均503元/吨,厨余垃圾设计日处置量100吨/天,实际全年日均处置量190吨/天,处置单价平均339元/吨。基础设施项目包含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焚烧炉的设计运行时间为8,000小时/年,实际全年平均运行时间8,079.36小时,汽轮发电机设计运行时间为8,000小时/年,实际全年平均运行时间8,392.46小时。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3,295万元,其中发电收入10,334万元,占总收入的44.36%;生活垃圾处置收入9,949万元,占总收入42.71%,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收入2,961万元,占总收入的12.71%;其它收入52万元,占总收入的0.22%。基础设施项目公司2021年度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5亿元。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因检修安排等事项会导致收入季度间分布不均,本年检修安排在第四季度。


报告主要成本及主要费用为:项目运营发生的相关成本(含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共计17,913万元,占总成本的57.58%;利息支出8,992万元,占总成本的28.90%;折旧摊销4,163万元,占总成本的13.38%;其他成本43万元,占成本的0.14%。其中利息支出主要为在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有息负债计提的利息费用,属于内部利息费用,在基金合并层面将会抵消,不会影响基金合并层面利润。


报告期间,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毛利率为5.24%,全年毛利率20%,报告期间,净利率为-33.68%。净利率为负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了专项计划的利息费用,专项计划的利息支出为内部借款利息支出,在基金合并层面将予以抵消,不考虑利息支出净利率为4.92%,全年14.5%。报告期间,息税折旧摊销前净利率为22.77%,报告期内偏低,主要为2021年度收入成本分布不均,全年该指标为33.77%。


报告期间,基础设施项目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37.67%,主要原因为基础设施项目上期完成反向吸收合并,反向吸并后,基础设施项目层面,净资产小于零,资产负债率高于100%。反向吸并为项目交易的股债结构设计,不会导致公司存在破产风险,亦不会对投资者取得现金流造成负面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完成吸收合并后,其全资股东、100%有息负债的债权人均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报告期间,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3.38亿元,流出2.14亿元。报告期内由运营收入归集户向资金运作账户供归集资金4.09亿元,在资金运作户用于支付运营管理成本、支付大修资金、进行合格投资,向专项计划支付利息等相关货币资金支出;由资金运作户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归集资金1.4亿元,用于向投资者进行分红。


本报告期内,收回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599万元,尚有1.24亿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未收回。


根据评估报告,于2021年12月31日,该基础设施项目的市场价值约为人民币912,507,200.00元,评估方法为收益法(现金流折现法),关键参数包括:与北京市城管委签署的《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项目垃圾处理服务协议》剩余年限、电价收费标准、折现率。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已对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和参数的合理性进行了评价,认为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和参数具有合理性。

评估报告摘要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评估人员采用收益法对评估对象进行了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基础设施项目相关资产组的评估值为912,507,200元。


未来前景

基础设施项目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是北京市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利用的重要基础设施工程。基础设施项目拥有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和餐厨垃圾收运处设施,未来仍将是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为主,餐厨垃圾的生化处理为辅的运营方式,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可以协同处理餐厨垃圾收运处设施产生的废渣、废液,为餐厨收运处设施提供运行所需要的水、电、汽等能源介质,餐厨收运处设施产生的沼气可以作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辅助燃料,在工艺上形成优势互补,互为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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