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业内机构基金都回避,此股可能涉假账和大股东操纵股价罪

【警惕】业内机构基金都回避,此股可能涉假账和大股东操纵股价罪

6月22日开始的这波行情,是谁在坐庄,是不是那群大股东们,若是,那么他们的行为是不是触犯了“操作市场”罪!“操作市场”罪《立案追诉标准二》关于操纵市场入罪标准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30%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30%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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