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再成被执行人 被北京互联网法院强制执行标的2.1万元

柒财经 2019-06-13 13:43

6月12日,柒财经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因与用户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据了解,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为港股上市公司美团点评(HK.03690)的运营主体(以下简称“美团”或“美团点评”),这已经是美团第二次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此前,美团曾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柒财经查询北京互联网法院庭审公开视频发现,该法院仅有一件案件与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即“美团”)有关,案件名称为“刘栋与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京0491民初5243号。

根据庭审视频,该案于2019年5月15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双方已就相关内容达成和解。而在6月11日,美团被该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案号为(2019)京0491执81号,但与前述纠纷案编号不完全一致。

存6条被执行人信息

尽管如此,美团至少在该法院至少有过一次败诉,这也意味着,美团在与原告达成庭前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后,或在经过法院判决并下达文书后,并未实际执行。根据规定,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美团强制执行。根据北京互联网法院披露的信息显示,该案执行标的为2.1万元。

据柒财经此前了解,2018年9月9日,北京挂牌成立互联网法院。据了解,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全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特定类型互联网案件,主要包括11类案件,受理范围包括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纠纷与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等。

早前,有媒体报道称,据统计,互联网法院自9月9日挂牌成立至10月17日上午,当事人在电子诉讼平台上提交的立案申请达3700余件。法官介绍,短短一个月有余,阿里、腾讯、百度、京东、网易、新浪、搜狐、美团、360、小米集团2018年中国互联网十强企业旗下的品牌或服务已经均有涉诉。

此外,还有今日头条、暴风、乐视、马蜂窝、当当网等多家知名互联网企业涉诉。2018年12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斗鱼”)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斗鱼公司运营的斗鱼直播平台上载播的涉案直播回看视频中,存在着未经权利人许可播放其音乐作品的内容,构成对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最终,法院判决斗鱼赔偿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经济损失2000元及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3200元。

而对于美团而言,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并非首例。早前,美团曾在2013年至2017年间6次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涉案金额从数千元到11万元不等,执行法院包括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与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等。

多次违规被处罚

除了涉诉不断,美团还多次被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根据企查查,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合计被工商部门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超过50条,最高处罚高达20万元。

今年5月23日,美团点评(03690.HK)发布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的2019年第一季度财报。财报显示,美团点评2019年Q1总收入为192亿元,同比增长70.1%,环比少3.2%;经营亏损为13.04亿元,同比增长24.3%;经调整亏损净额为10.39亿元,同比增长6%。

而在2018年,美团点评实现营业收入652.3亿元,较2017年同期增长92.3%;2018年全年亏损1155亿元,2017年亏损近190亿元。2015至2016年间,美团点评也连年亏损。分别录得亏损105亿元、58亿元。

此外,美团点评旗下第三方支付机构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袋宝”)也通过文字游戏,与监管博弈。公开信息显示,其曾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无视监管要求,并称正常开展和经营。

据了解,工商信息显示,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钱袋宝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目前,钱袋宝已经被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此前,钱袋宝一家子公司也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工商信息显示,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武汉市青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事实上,钱袋宝是个“惹祸精”,多次因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罚。今年1月8日,央行西宁中心支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钱袋宝西宁分公司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制度规定,被央行处以罚款10万元。

据柒财经不完全统计,钱袋宝已被央行公开处罚超过4次。2016年,钱袋宝曾因违反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规定、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央行营业管理部处以罚款12万元。同年9月,美团点评宣布完成对钱袋宝的全资收购。

2017年,钱袋宝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央行处以5万元的罚款;2017年4月28日,央行太原中心支行发布的处罚信息表显示,钱袋宝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处警告。

此外,2017年11月13日,裕仁律师事务所通过微博发布消息称,央行下属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针对美团网“代收付款”业务不符合《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会将对美团采取自律措施,并责令美团进行整改。(文 / 柒财经 张莫)

上一篇 & 下一篇